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江城区保利红工贸有限公司塑料硅胶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保利红工贸有限公司塑料硅胶制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阳江市江城区保利红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号环评机构广东天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阳江市江城区保利红工贸有限公司塑料硅胶制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号,其中心地理坐标:°.&;,°.&;。项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及硅胶制品生产,年产塑料制品吨;硅胶制品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用作生产场地,无土建施工。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已建厂房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为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音也较小,可忽略,所以期间基本无污染工序。 二、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二次硫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车间密闭正压集气罩收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排放限值两者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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