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乐山市金尔岭农业有限公司新改扩建 头能繁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尔岭农业有限公司新改扩建 头能繁母猪场项目建设单位:乐山市金尔岭农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悦来镇塘咡坎村建设内容:项目流转使用土地平方米,设生产区、粪污区、办公、住宿、消毒等区域。拟改、扩建标准化猪舍幢计 平方米,配套建设有:粪污干湿分离机、立方米的红膜沼气池,立方米的粪污储液池;全自动料线等生产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存栏养殖能繁母猪 头的生产能力。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乐山市金尔岭农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悦来镇塘咡坎村组号层联系人:廖先生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名称: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柳巷号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 提取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上。乐山市金尔岭农业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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