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规划总面积约.平方公里,规划空间范围包括三个片区,其中西片区东至规划黄冲河西侧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兴达路、西至杨庙镇界、北至创业路,面积约.平方公里;东片区东至甘八路、南至袁巷路—兴达路、西至黄冲路、北至创业路—赵庄路,面积约.平方公里;南片区东至蓝冲河西侧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双古路、西至友谊河东侧城镇开发边界、北至花瓶路,面积约.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年。 ()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产业,深度融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增强产业链韧性,推动产业向高附加值方向拓展,实现产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再上新台阶,努力将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环保低碳智慧示范园区”。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张主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江苏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钱工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_.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委托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