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长春市恒建科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德惠市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长春市恒建科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长春市恒建科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吉林省禾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德惠市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长春市恒建科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托厂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通过待建的套污泥干化系统将市政污水厂污泥的含水率由%降至%,在保持日掺烧能力吨不变的前提下,将市政污水厂污泥日进厂量由吨调整为吨,制烟边角料、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后废渣及生活垃圾进厂量不变,现有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保持.兆瓦不变。
&;&;(一)强化入炉废物管理。掺烧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和豁免的危险废物成分、类别和处置方式应严格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日入炉掺烧量不得超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吨,其中污泥不得超过吨,制烟边角料不得超过吨,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后废渣不得超过吨。严禁掺烧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电子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确保焚烧装置处置能力充足且不影响焚烧装置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炉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脱酸、脱硝、脱硫、吸附及协同去除重金属和二噁英等措施处理,烟气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中标准要求后,经现有座米高烟囱排放。(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各类废水应优先考虑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运营期余热锅炉排污水和部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和烟气脱酸系统用水,部分除盐水系统浓水回用于冲洗工房地面用水、卸料大厅和高架桥地面冲洗用水,生活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厅和高架桥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须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反渗透浓缩液和纳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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