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邮 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高县福溪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园区高县福溪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中的绿色化工园区,即福溪化工园区板块(不包括医药化工废水)。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万/,新建的构筑物主要包括: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一体式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线消毒及巴氏计量渠、贮泥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臭氧投加间、危废暂存间、生物除臭设施等;本项目处理构筑物设为两组,可独立运行。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含沉淀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吸附(可跨越)+紫外线消毒”,项目尾水主要污染物、-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一级标准执行,其余污染物执行《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二级标准及表标准,硫酸盐≤/,氯化物参照《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锌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 /)执行,最终排入南广河。一、施工期本项目已建成,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废水、废气以及固废等无环境遗留问题,施工期无环保投诉问题,可见,施工期所采取的措施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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