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号)等相关规定,经广东省金石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东源县灯塔镇牛寺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 评审意见书-《广东省东源县灯塔镇牛寺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的函().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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