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中煤涪陵×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煤涪陵×燃煤发电项目建设地点:重庆白涛工业园区(龙桥组团)苏家湾建设单位:中煤(重庆涪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性质、内容及规模:新建,建设×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同步实施脱硫脱硝。(说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时,建设单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主体变动为“中煤(重庆涪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此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以“中煤(重庆涪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示。)(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中煤涪陵×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_ (提取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办公室(江北区庆云路号国金中心号楼层)。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 ://../_ (提取码:)。(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七)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凡填写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或者公众信息填写不全将视为无效表格(填表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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