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委托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国道线台山那琴桥至平堤水库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的基本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国道线台山那琴桥至平堤水库段改建工程建设单位: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概况:国道线台山那琴桥至平堤水库段改建工程位于台山市北陡镇,为广东台山西南部的重要通道,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北陡镇那琴桥南侧,桩号为+,沿旧路至石山村西侧位置拐出,另新建道路途径崩岗山、沙咀村,然后在沙咀河北侧接回现状,经坡仔村、北邑村,终点位于阳江与江门市交界处,桩号+,全长.,设计速度采用/(局部困难路段(+~+)采用/),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邮箱:@.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号公路大厦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受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的委托,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及相关说明事项(一)公众可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通过上述方式和途径,反映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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