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污泥掺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建设地点位于榆树市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
吉林省鑫盛桥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榆树市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在依托厂区现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基础上,利用现有台/锅炉(锅炉运行方式为台运行台备用)掺烧处理厂内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含脱硫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配套新建套污泥上料系统、套脱硫废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单日最大掺烧能力吨,年最大掺烧量吨。污泥掺烧后燃煤量保持不变,发电量和供热量保持不变。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污泥暂存间设置集气装置,确保硫化氢、氨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标准要求,经新建根高度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二)严格控制掺烧污泥种类及比例。做好入炉污泥化验工作,禁止掺烧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严格控制入炉污泥掺烧比例,落实煤质相关指标控制要求,建立污泥掺烧期间燃煤煤质记录台账,耗煤量不得突破企业煤炭指标使用量。(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脱硫、脱硝及协同去除氯化氢、重金属和二噁英的措施处理,确保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限值要求,氯化氢,镉、铊、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达到(参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中限值要求后,经现有座高度为米的烟囱排放。(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各类废水应优先考虑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运行期脱硫废水经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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