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汕环金建〔〕号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雄辉物业有限公司化妆品塑料外壳生产项目许可类别普通许可内容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许可证书名称关于汕头市金平区雄辉物业有限公司化妆品塑料外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许可编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雄辉物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蔡慈韬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许可决定日期年月日许可有效期自年月日许可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当前状态有效备注 【正文信息】关于汕头市金平区雄辉物业有限公司化妆品塑料外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金建〔〕号 汕头市金平区雄辉物业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由广东在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汕头市金平区雄辉物业有限公司化妆品塑料外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汕头市金平区雄辉物业有限公司拟于金平区潮汕路号栋厂房建设化妆品塑料外壳生产项目,从事塑料化妆品外壳生产,年产塑料化妆品外壳吨。项目使用的塑料原辅料均为一次料。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台、粉碎机台、烘干机台、混色机台、点胶机台、风机台、冷却水塔台、空压机台等。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汕头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按照《报告表》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风险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总体可行。你司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总量控制指标:./)。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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