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规划范围:镇江经开区本次规划总面积为.公顷。其中丁卯片区.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楚桥路、横山,南至连淮扬镇铁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古运河;大港片区.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圌山路,南至连淮扬镇铁路,西至京口区谏壁街道边界,北至长江;通用机场片区.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镇江大路通用机场西侧米,南至机场路,西至捆山河,北至北沙腰河;大路片区.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长江夹江,南至北港河,西至沙腰河,北至兴港东路;姚桥片区.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长江夹江,南至姚桥港,西至滨江大道,北至阜溧高速。规划期限:近期~年,远期~年。
主导产业定位:紧扣“产业强市”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推动新材料、新能源、低空和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及大健康四大主导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构建“产城融合、创新驱动、生态优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规划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与环境保护要求基本相符。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后,在确保区域环境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尤其是因子、.)的前提下,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事项及方式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以园区规划范围及其边界外扩.的矩形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意见范围、事项】公众对园区开发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对园区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委托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
四、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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