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东源聚源矿业有限公司漳溪乡上蓝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 《广东省东源聚源矿业有限公司漳溪乡上蓝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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