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 ,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戈潘线改线工程 建设地点:宜兴市杨巷镇邬泉村、皇新村、徐舍镇蒋墅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路线起于徐舍镇安息堂北侧,与相交,向东北方向延伸,经六科村后,终点位于兴杨路与杨巷支线路口,路线长度约.公里。 全线设计速度/,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全线共设桥梁 座,箱涵座,圆管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南滆湖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地址:宜兴市解放东路号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田工 邮箱: _@.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范围:位于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_.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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