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中山市神湾镇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主厂房内建设年限3个月
总投资979.64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建地点在已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在焚烧发电厂一期和二期飞灰仓车间内新增螯合稳定化设备,飞灰经过螯合稳定化处理后,在场内进行养护后送填埋场填埋。一期飞灰处理能力不小于7.5t/h,二期飞灰处理能力不小于24t/h。

审批部门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联系电话0760-86609265
电子邮件190598641@qq.com邮件编码528462
邮政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神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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