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甲东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国华(陆丰)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国华(陆丰)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尾市陆丰市甲东镇汕尾市陆丰市甲东镇洋美村沿海建设年限3个月
总投资12025.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2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360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资本金以外的由项目单位通过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陆丰市甲东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3.04万千瓦,安装丹麦VESTAS公司生产的24台V52-850kW型和5台V80-2000kW型风电机组,采用较先进的变速恒频双馈发电技术、叶轮直径分别是52米和80米,轮毂高度各为49米和78米。经过升级改造后,建设规模为3万千瓦,将原来的24台V52-850kW风机升级为4台5MW风电机组,5台V80-2000kW型风电机组继续保留使用。

审批部门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660-3365507
电子邮件swfgjspk@126.com邮件编码516600
邮政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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