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清远市清恒新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清远市清恒新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建设年限15个月
总投资48513.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处理系统、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的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罟1台80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配罟1台2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项目配套建设12.02万m³库容飞灰填埋场。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南县”)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总占地面积75235.51平方米(112.85亩),其中焚烧厂区53070.51平方米(79.6亩)、飞灰填埋场(一期)22165平方米(33.25亩)。

审批部门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联系电话0763-866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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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编码5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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