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核准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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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清远市清恒新能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恒新能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 | 建设年限 | 15个月 |
总投资 | 48513.0万元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处理系统、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的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罟1台80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配罟1台2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项目配套建设12.02万m³库容飞灰填埋场。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南县”)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总占地面积75235.51平方米(112.85亩),其中焚烧厂区53070.51平方米(79.6亩)、飞灰填埋场(一期)22165平方米(33.25亩)。 | ||
审批部门 |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 联系电话 | 0763-8660369 |
电子邮件 | 邮件编码 | 513300 | |
邮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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