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变更前公示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大道黎岗路口公交站东侧建设年限10个月
总投资16099.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09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8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由广东电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法人变更,现对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法人进行变更,由“谢文景”变更为“闫国兵”。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佛发改核准〔2023〕13号)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延期的复函》(佛发改核准〔2025〕18号)执行。

审批部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7-83381811
电子邮件cuikh@fsdr.foshan.gov.cn邮件编码528300
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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