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变更前公示核准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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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大道黎岗路口公交站东侧 | 建设年限 | 10个月 |
总投资 | 16099.0万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总投资1609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8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由广东电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法人变更,现对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法人进行变更,由“谢文景”变更为“闫国兵”。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佛发改核准〔2023〕13号)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黎岗输变电工程项目延期的复函》(佛发改核准〔2025〕18号)执行。 | ||
审批部门 |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381811 |
电子邮件 | cuikh@fsdr.foshan.gov.cn | 邮件编码 | 528300 |
邮政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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