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5日,我局对山东润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恒富重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钢环辐表审〔2026〕3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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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润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恒富重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山东润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恒富重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山东润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恒富重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批复.pdf | 20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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