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9日,我局对山东省立医院奥体院区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应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环历下辐表审〔2026〕9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31-81852003

        电子信箱:lxfjglek@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903室

        邮编:25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山东省立医院奥体院区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应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济环历下辐表审〔2026〕9号.pdf

202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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