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体名称:

无锡鹏晟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武进区刘海粟小学UPS电源采购(武采询201616号)

不良行为描述:

提供虚假材料

发生时间:

2016119

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将无锡鹏晟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相关活动。

公示开始日期:

2016119

公示结束时间:

2017118

信息来源: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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