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901
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您单位在合肥市滨湖金融服务中心三期项目代建单位项目中,因存在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现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和《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5条)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记15.00分,累计记15.00分,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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