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葫芦岛市鑫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11400MAOQCYME3U | ||
企业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 ||
不良行为: | 该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伪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 ||
处罚结果: | 处以该单位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人民币罚款,将该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七十七条 | ||
公布日期: | 2021-08-23 | ||
公布截止日期: | 2022-08-18 | ||
执法单位: | 葫芦岛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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