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我局在2021年公共工程监督检查行动中,发现你公司参与投标的海口市五源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在该项目评标办法在“其他专业负责人(8分)、类似设计项目业绩(5分)、获奖情况(15分),共计28分,得0分。经核查,涉嫌故意“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奖项造成故意非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2022329日,我局发文《关于拟对海口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67号)告知你公司于202246日前有陈述申辩权利,你公司未提交申辩材料。

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各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现对你单位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规[2020]8号)中附件第SJ-C03-21款扣4分,有效期为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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