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建研设计有限公司:

我局在2021年公共工程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曾用名:海南儒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江东新区规划13号路(二期)工程项目”勘察招标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具体如下:该项目资信业绩部分30分(信誉5分,类似项目业绩8分,项目负责人资历8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9分),你公司得4分,涉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奖项,造成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2022年3月29日,我局发文《关于拟对海南儒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57号)告知你公司于202246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提交了申辩材料。

经研究,你公司的申辩理由不成立,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各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现对你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根据《关于印发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规〔2020〕8号)中附件KC-C03-21款扣4分,有效期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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