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单玉华、姜立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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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不良行为: | 在锦州市妇婴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1-210700-06150)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该项目评审专家单玉华、姜立朋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情况。 | ||
处罚结果: | 将评审专家单玉华、姜立朋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省财政厅予以解聘。 | ||
处罚依据: | 《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三)项和第十四条。 | ||
公布日期: | 2022-05-07 | ||
公布截止日期: | 2023-05-07 | ||
执法单位: | 锦州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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