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线索,称你公司在参与海口市康安学校(含幼儿园)项目监理投标时,存在以下问题:未提供泰安市徂山汶河景区核心先导区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C-01-2地块(总投资50596万元)、滨州市五四鑫范7#公寓楼(总投资4000万元)、碧云湾-组团A3#、A4#、A8#、A9#、A12#、A13#、C1#及地下车库一段项目(总投资24066.37万元)、仲村项目A01、A02、A03A地块(总投资155000万元)、鑫海办公写字楼工程(总投资30000万元)、青岛红星国际广场A地块(总投资48579.76万元)、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总投资50000万元)等监理业绩,丢失7分,涉嫌隐瞒业绩或串通投标。
2022年6月30日,我局发文《关于拟对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128号)告知你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未按时提交申辩材料。
经研究,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各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现对你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7〕12号)行为代码第JL-C02-15款扣2分,有效期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