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坚、丁银生:

根据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线索,称你司在海口市大致坡福良村公厕项目竣工结算中,出具失实的《工程结算审核书》(档案号:CXY-2019-0202 号)。编制人陈秋蓉、审核人王坚、审定人丁银生等未严格坚持结算编审原则,未进行现场踏勘复验,仅依据竣工图审定工程造价。由于竣工图与现场严重不符,工程量计算有误,致使竣工结算审核出现较大误差,误差率高达 21.17%,多计工程造价 9.73 万元。2022 年 8 月 9 日,我局作出《关于拟对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科〔2022〕41 号),告知你司及王坚、丁银生等如有异议,可于 2022 年 8月 26 日前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8 月 25 日,你司及相关人员提交了陈述申辩书。经研究,我局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评分标准(2020 版)》(琼建定〔2020〕74 号)行为代码第 ZJ(D)-D01-02 款,扣 10 分,有效期一年。

二、对出具《工程结算审核书》的审核人王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号 A01460000419)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评分标准(2020版)》(琼建定〔2020〕74 号)行为代码第 ZJCY-C02-09 款,扣20 分,有效期一年。

三、对出具《工程结算审核书》的审定人丁银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号 A01460000414)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评分标准(2020版)》(琼建定〔2020〕74 号)行为代码第 ZJCY-C02-09 款,扣20 分,有效期一年。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9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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