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下属单位市质安站在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东侧海航豪庭A12地块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少东存在项目发生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行为代码JZS-C03-20)。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少东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2.5分,并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有效期1年。

公示内容:市质安站在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东侧海航豪庭A12地块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少东存在项目发生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行为代码JZS-C03-20)。现对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少东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2.5分,有效期1年。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2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