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线索,称你公司在参与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设计2020824日开标)投标时,存在以下问题:未提供金额为1684万的业绩1个失2分,未提供10个拟委派人员身份证失7分,合计失9分,涉嫌故意隐瞒业绩及人员相关信息串通投标。

2022109日,我局发文《关于拟对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175号)告知你公司于20221017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未按时提交申辩材料。

经研究,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各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现拟对你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规〔20208号)行为代码SJ-C03-21款扣 4分,有效期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0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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