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线索,称你公司在参与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期)监理(2020年9月3日开标)投标时,存在以下问题:未提供监理费为579万、522万的业绩2个失6分,涉嫌故意隐瞒业绩串通投标。经我局核实情况属实,属于涉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奖项,造成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2022年10月11日,我局发文《关于拟对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188号)告知你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未按时提交申辩材料。
经研究,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各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现对你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7〕12号)行为代码第 JL-C02-15 款扣2分,有效期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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