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之雄同志:

我局收到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线索,称你担任项目经理的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2022321日,审计人员查阅海南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农民工)实名制监督管理系统,对项目经理的考勤情况进行取证。根据该系统导出的数据,项目经理齐之雄共780天内考勤52天,考勤率为6.67%;同时审计人员对工地例会纪要的签到表进行取证,发现项目经理齐之雄多次缺席监理例会,不在岗。

20221222日,我局向你发文《关于拟对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齐之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236),告知你于20221230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未按时提交申辩材料。

经研究,现对你予以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按省住建厅《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附件第JZS-C02-15款,共计扣2分,有效期为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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