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建华城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线索,称你公司与江西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在参与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019122日开标)投标时,存在以下问题:未提供1个建筑面积为46.2万平方米,合同价为12.9亿元的EPC业绩,导致失1分,涉嫌故意隐瞒业绩串通投标。

20221222日,我局发文《关于拟对中外建华城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240号)告知你公司于20221230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于20221225日提交申辩材料。

经研究,你公司申辩理由部分成立且情节较为轻微,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各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现对你公司投标不规范情况通报一次,望今后引以为戒。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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