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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代理的金城·金邦安居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20221019日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于1020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抽查并指出相关问题,你公司于1024对部分问题予以整改并发布补疑澄清,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未予以整改,具体如下

  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第六条相关规定;

  2. 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E1E2值分别设定为0.20.1,明显缺乏竞争性。

20221026日,我局发文《关于金城·金邦安居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予以整改,截止该项目开标(20221110日),你公司并未整改。

经研究,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充分竞争,现对你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中附件第zbdl-C02-35款扣6分,有效期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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