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10 日                   辽宁省财政厅     

 
   
当事人: 【供应商】沈阳百中科技有限公司 [91210103MA10UADF51]
   
当事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甲(德隆大厦313)
   
违规行为: 在参与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计划编号:JH22-210000-22781)时,与沈阳百创纵横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和MAC地址一致、投标文件存在相同错误,沈阳百中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异常不提供客观分资料。综上,沈阳百中科技有限公司与沈阳百创纵横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恶意串通。 以上事实有关于“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存在投标异常情况的报告、投标文件评审得分汇总及排序表、评委评审打分表、评标报告、供应商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和MAC地址查询表、沈阳百中科技有限公司与沈阳百创纵横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询问笔录(两份)在案佐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决定: 罚款2903.6(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生效日期: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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