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杭州恒优体育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杭州恒优体育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余建峰)
2、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 路1451号815室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杭州恒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2022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处罚。
四、 处罚结果
1.处采购金额966000元的千分之六的罚款,计5796元(大写:伍仟柒佰玖拾陆圆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十八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没收违法所得67255.47元(大写:陆万柒仟贰佰伍拾伍圆肆角柒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上述罚没款项。
五、 处罚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杭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 杭州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 0571-8958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