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658号西溪别墅会馆102室
二、 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0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经社会举报发现当事人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4年1月3日 立案调查。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 处罚依据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玖佰零肆元整(¥176,904.00)。
五、 处罚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临平区财政局
2、联系人: 俞征
3、联系电话: 0571-8953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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