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开化天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开化天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 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园一路3号
二、 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 处罚结果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开化县财政局
2、联系人: 俞晓丰
3、联系电话: 0570-601363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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