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61号萧商大厦2603室
二、 基本情况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吊塔一批采购项目(编号:JD2024BJ-005,标项二),于2024年2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于3月5日公告采购结果,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802900元。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NZJ(2019)ZN02-00138Z)和检验检测报告(编号:WT232600869)。该项目于2024年5月30日废标。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吊桥一批采购项目(编号:JD2024BJ-006)于2024年2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于2024年2月29日公告采购结果,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2501000元。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提供了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NZJ(2019)ZN02-00138Z)和检验检测报告(编号:WT232600871)。该项目于2024年5月29日废标。
三、 处罚依据
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杭州妤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违法事实,且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杭州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第一档的规定。
四、 处罚结果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采购金额3303900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计16519.5元(大写:壹万陆仟伍佰拾玖元伍角);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建德市财政局
2、联系人: 王玮琦
3、联系电话: 0571-8960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