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大(海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20〕6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及信访投诉处理要求,海口市住建局已要求你司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标准进行限期整改,现你司已逾期尚未进行整改。根据整改要求,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我局将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已取得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项。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项,请你司依法交回原取得的证号为D346049745的资质证书原件至我局予以注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
(联系人:谢晋,电话:6855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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