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移动式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号金源大厦二楼(行政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移动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移动采购项目 医疗设备 移动式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如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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