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陀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购买区人民调解协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购买区人民调解协会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来组织调解,且调解成功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加盖调委会的公章才可生效,故只有专业人民调解机构具有承接该服务的能力。由于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承接服务主体应熟悉本区环境、具体情况和特点,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及下属团体长期处理本区调解工作,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为承接该项目的唯一合适主体。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号室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 系 人:机构管理员联系地址:大渡河路号号楼层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姚老师联系地址:大渡河路号号楼层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室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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