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陀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购买司法调解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购买司法调解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内容为司法调解购买服务,服务内容是为纠纷案件提供司法调解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来组织调解,且调解成功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公章才可生效,故只有专业人民调解机构具备承接该服务的能力。因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公益性和特殊性,承接服务的主体应熟悉本区环境、具体情况和公序良俗。考虑到唯一性以及服务的专业性,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推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号室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 系 人:机构管理员联系地址:大渡河路号号楼层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姚老师联系地址:大渡河路号号楼层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舒老师联系地址:杨浦区国霞路弄号楼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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