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采招字- 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法院职工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永宁县人民法院职工餐饮项目 餐饮服务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提供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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