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路桥区数字赋能个体工商户融资试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路桥区数字赋能个体工商户融资试点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路桥区数字赋能个体工商户融资试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签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试点行动的通知》(浙市监注[] 号)提出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应聚焦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进一步整合各部门相关数字资源,积极探索“一站式、全链条、全周期”线上融资服务新路径,力争实现“一码对接、一步授权、一秒授信、一键获贷、一库管理”五大功能,为全省推进数字化赋能金融服务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本项目整合链接“贷款码”、“小微通”、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浙江小微”、“浙江企业在线”等平台功能,打通数据壁垒,有效归集整合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数据,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个体工商户在线扫码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发送信用报告,金融机构在线审核放贷全流程线上一站式、全链条精准直达式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新模式。、目前全省“贷款码”、“小微通”、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台州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台州小微企业云智库平台均由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开发和运维服务,路桥区数字赋能个体工商户融资试点项目又是依托“贷款码”、“小微通”平台上的再开发、深化应用,且依托台州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台州小微企业云智库等平台部分补充数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一致或服务配套,并将导致成本大幅度增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 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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