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本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项目单一来源申请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泰安市岱宗公证处已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列入山东省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试点单位名单,且被指定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定点试点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经专家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泰安市岱宗公证处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本级
联系人:张晋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刚
联系地址: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双龙路号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联系电话:-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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