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内容: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进行转运与安全处置,固体医疗废物指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下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委托处置单位须在小时内对医院集中暂存的固体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并处置,同时按需向医院提供标准废弃物包装袋等包装容器。由于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具有专业性强且危害性较大,必须具备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方可完成相应的服务,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转运与处置,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与可追溯性,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要求。 成交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并统一处置。 ()转运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辆对采购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运送,车辆应有明显标识。 ()质量要求:保证小时按时清理一次,突发情况随叫随到。 ()质量要求:①每次作业结束后,现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干净,并达到采购单位要求。②成交供应商负责作业现场及运输途中的安全作业,在作业、运输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发生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③成交供应商必须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采购单位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在交接医疗废物时共同填写,分别保存(转移联单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的要求,经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烟台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截止年月日)。目前,烟台市具备集中收集、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只有烟台市圣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一家。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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