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清县公安局道路交通综合中心建设货物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W-2410235002

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道路交通综合中心建设货物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097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97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道路交通综合中心建设货物采购

1(批)

490977

490977

49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适用合同包1

(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1

(3)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

(4)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

(6)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

(7)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提供有效的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政府强制类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注:品目清单按最新调整的为准,供应商需在品目清单所在复印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3.2、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4财务状况报告”、“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询价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地点及方式: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事宜的供应商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询价通知书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公对公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bwdl@163.com】。

2、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1000 5521 7910 0100 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公安局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梅园路6号        

联系方式:庄警官 0591-22372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系方式:刘丽娜、肖玉凤、范晓萱、高梦馨 0591-2285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肖玉凤、范晓萱、高梦馨

电 话:  0591-228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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