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下河乡枇杷蔬菜产业基础配套提升(枇杷仓储交易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JYX(2023)-TP-212

项目名称:下河乡枇杷蔬菜产业基础配套提升(枇杷仓储交易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89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5219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1-1

B99-其他建筑工程

下河乡枇杷蔬菜产业基础配套提升(枇杷仓储交易服务中心)项目

1(项)

详见谈判文件。

970891元(含暂列金2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3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方式:现场报名,需手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下河乡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吴先生13615063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联系方式:小罗0596-853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罗

电 话:  0596-853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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