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申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EDLY-F3169
项目名称:某单位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EDLY-F316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某单位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
★1、供应商负责自动售货机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运营,提供足够数量的自动售货机。 2、供应商必须具备:自动售货机卫生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储备能力、集中采购配送能力。 3、供应商不得对自动售货机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分租,否则需求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需求单位的相关规定,服从需求方的管理和监督,能及时正确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 5、供应商应保护好需求方所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经营的设施设备,如需要整修须征得需求方同意,造成损坏的,供应商应按市场价赔偿。 6、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政审、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保障工作。 7、供应商必须向需求方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用电等相关费用。 8、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动售货机的经营风险。需求方按照约定提供经营场所,不干预供应商正常经营活动,不承担供应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责任。 9、供应商须在提供的场所安装自动售货机,负责供货、经营、维护等,保证自动售货设备正常运营。 10、供应商在当地应具有充足货源及配送车辆、人员。 ★11、需求方单位监督机构定期收集消费群体意见,对价格高于约定优惠价的商品,需求方有权责令整改或下架,消费群体满意度测评连续2次低于85%或经2次约谈提醒仍不予整改的,需求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情扣除不低于20%的违约金。 |
辽宁省大连市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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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本项目招标不设预算价;
3.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针对无人自动售货机拟售商品折扣率进行报价,全部商品(香烟除外,香烟按照烟草部门定价执行)折扣率不得高于90%。
全部商品(香烟除外)参考价格:以大连市金州区安盛购物广场比优特超市同品牌、同规格商品价格为基准,需求方定期对大连市金州区安盛购物广场比优特超市进行实地考察询价。
4.本项目第00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01月26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谈判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jgjbbzq@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3幢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3幢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经理、时先生
办公电话:024-67768888、010-81168526、13384159909、1761517168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金泽东路路西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813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熊先生
办公电话:13324042067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jgjbbzq@1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3幢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3幢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时先生、13384159909、17615171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金泽东路路西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813室
联系方式:汪经理、024-67768888、010-81168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经理
电 话: 024-67768888、010-8116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