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环保型融雪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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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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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溶解速度(g/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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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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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融雪化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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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氯化钙融雪化冰能力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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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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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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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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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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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钢腐蚀率/(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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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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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摩擦衰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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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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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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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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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Hg)(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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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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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Cd)(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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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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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Cr)(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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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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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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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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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As)(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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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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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水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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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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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溶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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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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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物(C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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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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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比:氯化钠30%、氯化镁35%、氯化钙30%、缓蚀剂5%
2、所投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融雪剂》(GB/T 23851-2017),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投标产品使用后,路面不“泛白”,不“湿滑”,符合道路环保要求。
3、融雪剂外观:直径4mm-6mm的占总质量的90%以上
4、本次招标的产品为固体混合型。
5、包装采用吨袋包装。
6、采购数量:700吨,最终按实际融雪用量结算。
7、货物价格是指所发生一切到指定地点丹东市内所发生的费用。
8、提供货物同时提供检测报告。货到后检斤和抽样化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9、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采购要求。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进行退货,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谈判(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谈判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谈判(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